喜爱读书
每月发工资,我都会为自己买1至2本书,不为装饰,不为炫耀,只为内心的热爱,只为对这人间精粹的敬畏。
在这个通信发达的时代,人们无须带书,只需带着某种通信工具,就可以随处听书、看书。但我年过半百,习惯了拿着纸质的书,会立刻心生温暖。翻开书,浓浓的书香扑面而来,我仿佛瞬间被融化分解,自甘成为它的奴隶。闲暇时,我喜欢的事情就是在阳光的午后,寻一处有树荫笼罩的草地,在祥和宁静中享受阅读的愉悦,看着小孩在不远处踢球玩耍,时光不慌不忙、岁月从容不迫,有书有爱有生活,于我而言,就是幸福。
读书是精神上的享受,这样的享受随着工作的繁忙、生活的负重,已经成为一种奢侈。我的要求不高,只想拥有更多的时间看书、写作。
我的要求似乎又有些过高,因为精神建立于物质之上,要做一个纯粹的人,又不是我所能及,我必先投入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完成每天的工作,必先无畏无惧的投入油盐柴米中照顾好百平米内的人间烟火,时间被残忍的瓜分成碎片,读书也不再自由轻松。这时常让我苦恼,但又很快释然,正因为此,我才能体会生活的丰富多彩,才能品尝人世间的酸甜苦辣。正因为此,我才倍加珍惜生命,倍加珍惜能够读书的一分一秒。
喜爱读书,与父亲有关。小时候,虽然经济拮据,但父亲母亲总会从两人的工资里,拿出一部分钱用于买书,每周去赶场购买生活日用品的同时,都会带几本小人书回来,几姊妹各自拿着一本书欢呼雀跃散开到各个角落,津津有味的读完,再互相交换。工作忙碌了一天的父亲,会在夜晚或坐或卧在台灯下安静的阅读,常常看到深夜才休息。许是担心我们年龄小不懂得爱惜,《聊斋志异》《一千零一夜》《喻世明言》《警世通言》等书,用牛皮纸仔细包好后锁在一个大抽屉里,只有他在家时才拿给我们看,并且不允许随便借人。有一次,哥哥的好朋友来家里玩,看到哥哥在看隋唐演义,便从哥手里抢了去,并承诺看完就归还。谁知道,书借去了许久没有音信,哥哥反复催促才归还,还书时,书的封皮已不在,书又脏又旧,父亲气得将哥哥及其好友狠狠的训斥了一顿。父亲说,爱读书是好事,可他最恨的就是不爱惜书。
父亲的言传身教让我们尊敬读书人、尊重知识,也培养了我们喜欢读书、喜欢买书的习惯。家里各类书籍、各种杂志塞满了书柜、书桌和购买电视机等电器带来的纸箱,成为清贫家中重要的“财富”。而父亲买的那些“大部头”的书,我们早已用我们的办法偷偷拿出来早已看完。
喜欢读书和写作为我交了许多朋友,娇便是其中一个。娇的工作单位距离家较远,她常常利用中午休息的时间到书店去看书,遇到喜欢的就毫不犹豫买下收入囊中。有一次,读到作家张晓风的散文,就像突然中了大奖一般激动不已,急着和我分享,匆匆从书店出来,和我讲张晓风的文章写得有多么感人,至今我还记得她兴奋的声音。而我,自然迫不及待的去找她借阅,一篇《许士林的独白》让我惊叹作者的才思,从此痴迷沉湎多年,并且买了许多张晓风的散文集。
我与娇保持着多年互相借阅书的习惯,我们分享好书,交流心得,彼此鼓励,共同成长。多年过去,我们感慨,年龄在长,生活在变,许多朋友早已远去,而我们仍保持着心性的善良和阳光,保持着积极向上的“三观”,这大概与我们的共同爱好密不可分。
还有一位爱读书的好友君,十八九岁时,我、娇和君三个人经常聚在一起海阔天空的聊书、聊写作,常常聊到夜深仍意犹未尽。一天傍晚,君到我家找我,双手交叉在背后提着个黑色的袋子,一副非常神秘的样子,我问他手里拿的是什么,他让我猜。我几番猜不着便上前去抢,缴械投降的他将袋子放在书桌上,面带微笑,用极其缓慢的动作将袋子上系的结打开。当作家三毛的散文集在我眼前打开时,我惊呆了,为了能买到这套散文集,我已经去新华书店问了无数次,每次都是失望而归。我拿着书欢呼雀跃,如同获得稀世珍宝,不停的对君说,你真是我的知己,太谢谢你了。
君闲暇时间也喜欢逛书店,早前我们常在一起讨论当时风靡流行的三毛的散文,《撒哈拉沙漠》让我们对异域风情充满了向往,《不死鸟》让我们潸然泪下……君知道我向往这套散文集已久,每次去书店时也专门询问,当天恰逢新书到店,便将一套购买回来,给我一个惊喜。
那套三毛散文集让我爱不释手,不论上班还是出行都随身携带一本,只要有时间就拿出来静静品读。可以说,它们陪伴让我顺利度过了矛盾迷茫的青春期,为我打开了一扇窗,让我看到外面的世界,给予我许多美好遐想。
读书,增长了我的见识,拓宽了我的视野。当我回顾与读书有关的生命历程时,我深深地感悟,读书,最重要的是,让我保持对生活的热爱,让我人生丰盈,从不寂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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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 徐向东 二审 向才志 三审 黄廉捷